
公告日期:2025-08-23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推进商业活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工作,防治舞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关键岗位员工的职业行为,树立廉洁、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依法参与公平竞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防止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贿赂腐败舞弊行为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贿赂腐败舞弊行为包括公司内、外人员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采取行贿等向他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贿赂腐败舞弊行为包括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和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谋取自身或他人利益,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利益遭受损害
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具体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贿赂腐败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产;
(四)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虚报交易或其他事项,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或事项支付款项或承担债务;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授意他人或自己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
(七)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损害公司利益;
(八)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九)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各项谋利活动;
(十)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采用隐瞒、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具体行为之一者属于此类贿赂腐败舞弊行为:
(一)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行贿;
(二)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三)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四)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五)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六)偷逃税款;
(七)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贿赂腐败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的职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文
化环境,建立健全包括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降低贿赂腐败舞弊行为发生的机会,并对贿赂腐败舞弊行为采取适当有效的补救措施,接受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
第九条 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本部门贿赂腐败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是本单位、本部门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 公司内审部是公司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的实施。具体包括:
(一)受理、登记相关贿赂腐败舞弊举报工作;
(二)组织贿赂腐败舞弊案件的调查;
(三)对贿赂腐败舞弊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责任追究意见;
(四)其他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要积极配合贿赂腐败舞弊事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参照本办法确定本单位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工作的相关职责和分工。
第四章 贿赂腐败舞弊行为的预防与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倡导诚信、正直、廉洁的企业文化,营造有利于反贿赂反腐败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贿赂腐败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贿赂腐败舞弊行为的发生机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多种方式:
(一)公司董事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