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5-066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丽丽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数由98人调整为4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400.00万股调整为200.0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部分激励对象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符合公司拟激励人员范围,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确定以2025年7月18日为授予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1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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