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周书忠先生、周恒跋先生、武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 ,公 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 ,公 司编制 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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