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勃股份”)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授予价格的调整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份 103,38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880,046 股后为
101,499,95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拟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42,629,98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公司总股本*10股=42,629,980.68元/103,380,000股*10股=4.123619元。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次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成。
3、鉴于以上事项,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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