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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5 16:51:13 股吧网页版
恒勃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2 日,公示期共计 10 天。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告栏。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亦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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