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留住优秀人才,扩大激励对象覆盖面,强化激励效果,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以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以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1)以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净 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
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1)以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2)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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