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5-034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9,070,174.4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34,571,393.16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621,849,489.49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069,888,680.74 元。按照母公
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2,069,888,680.74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出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数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以下简称“总股数”)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以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 293,292,435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93,292,435 元(含税)。自本公告披露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当前股本规模、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稳健的经营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等因素,在兼顾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审慎作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可持续发展等状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可详见
公司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中期分红方案。
四、其他
本次分红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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