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17 年 2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上市后生效)
2022 年 8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2025 年 8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中国·赣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 公司应按照《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
关系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
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网站发布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召开股东会;
(三)开设公司网站或其他互联网交流平台;
(四)举行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
(五)一对一沟通;
(六)邮寄资料;
(七)电话、传真、邮件咨询;
(八)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九)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现场参观、座谈;
(十一)路演;
(十二)邮寄资料;
(十三)其他合法有效的方式。
第八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九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
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十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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