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8:34:08 股吧网页版
腾远钴业: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5-03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及预留份额购买价格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2024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3,519,600股公司股票
已于2024年11月1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19%,过户价格为18.68元/股。

(四)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出3名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并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五)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次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一)持有人及持有份额调整

鉴于首次授予的持有对象中部分员工放弃认购或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3名相关人员未解锁的权益共计1.35万股,同时公司对本次持股计划人数及持有人认购份额进行相应调整,将上述收回的权益份额1.35万股与预留份额合并进行授予,每股价格18.68元。本次调整的参加对象不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预留份额购买价格调整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94,717,18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424,747股后的293,292,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6,646,217.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金转增股本。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回购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该标的股票的数量或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因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购买价格由18.68元/股调整为18.1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持股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持股计划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