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铜冠铜箔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25.3886万股,并于 2022年 1月 27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829,015,54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38,616,040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399,50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97%。
2、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2,730,23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5356%,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
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5,885,80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1225%,具体情
况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的情形。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额为829,015,54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29,015,544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00,000,00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共计6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375%。该等股份的限售期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锁定期限相应自动延长6个月,限售期变更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的4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本次拟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27日,因2025年7月27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 1 名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有色”)。
铜陵有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铜陵有色所做的承诺内容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或提议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此给发 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届时相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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