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ESG 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明确 ESG 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需共同遵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管理理念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通过在安全生产、创新发展、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八条 公司尊重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九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应积极参与地方发展、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 管理原则
第十三条 公司 ESG 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融入公司战略。立足战略高度,将可持续发展职责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建立符合公司特点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指标体系,构建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的闭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公司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共同发展。
(二)协同业务发展。坚持将可持续发展管理理念融合到对内经营管理和对外业务输出中。加强与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业务的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确保形成行动高效、执行有力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网络,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职责与公司业务的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三)对齐全球标准。积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ESG)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监管要求、相关政策和倡议,以可持续发展视角思考可持续性产品与服务,从政策制度、管理体系、流程机制、行动举措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对齐全球标准。
第四章 ESG 管理机构职责与工作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织实施。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设 ESG 工作组,是 ESG 相关工作的统筹沟通及
执行小组,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行 ESG 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
第十五条 董事会负责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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