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市值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影响上市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且复杂,公司应当秉持系统思维,遵循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全方位优化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关键要素,持续开展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市值管理有其客观规律,公司应当依其规律科学管理,明确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方式与方法、预警监控机制及禁止事项,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市值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必须严格建立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的市值管理制度框架之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价值培育和价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也是一个持续性、常态化的管理行为,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第七条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鼓励董事会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安排计划,适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将回购股份用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等。
(五)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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