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及所属公司(含控股公司,下同)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
本公司和所属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办理审计事项,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
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七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管理监督的需要,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设置审计部,
并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工作,并根据业务规模
配备若干相应的审计人员,并按公司的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单位、个人有关联关系时,应予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
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配合公司外聘审计机构做好专项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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