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所述“股东大会”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前述修订因所涉及条款众多,若原《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此外,《公司章程》中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也不再逐条列示。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类型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修改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类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下 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
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修改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其中,公司向境内 股 20,000,000 股,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
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0,000,000 股,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修改
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 号 5 栋 1 单 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 99 号 5 栋 1 单元
元 14 楼,邮政编码:610213。 14 楼,邮政编码:61021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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