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杨建林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郑洪河先生、王尚虎先生、朱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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