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4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时适用的《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章程。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000,000元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
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 112,000,000元整。
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
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
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具有法律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具有法律约束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
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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