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301209 证券简称:联合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0
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联合化学”)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东户数为 3 户,股份数量为 77,7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75%, 限售期
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5 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8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4 年年末总
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 股增加至 112,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7,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37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4,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25%。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东共计 3 名,分别为李秀梅、龙口阳光化学有限公司、烟台宝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龙口联合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秀梅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于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因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承诺。
③减持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如下安排:
A、减持条件及减持方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所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B、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存在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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