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 2
第三章 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 7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 9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 10
第六章 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 11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 13
第八章 附则 ......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1 名为职工代表
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十一)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交易”指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50%以下(不含 50%);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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