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15:36 股吧网页版
华兰疫苗: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40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5,000,033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027,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357,000,0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5 年半年度度分红预案的制订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审查,认为《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公司在综合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拟定的,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基准为2025年半年度。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97,156.8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194,082,327.58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196,455,333.68元。根据深交所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其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的依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194,082,327.58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定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595,000,033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027,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 357,000,019.80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
供分配利润 16.27%。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一)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水平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