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31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2 新增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3 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 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
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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