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 301205 证券简称: 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A栋办公楼。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
(10)
3.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3.07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 √
度>的议案》
3.08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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