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3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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