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4996%)的股东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赫力投资”)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99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股东赫力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14,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的原因:赫力投资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8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999%。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8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999%。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 24.8 元/股(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价格应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准)。
(二)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赫力投资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当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1)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除应遵守前款承诺内容外,减持数量还应当符合本承诺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伙人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中有关减持数量限制的内容。(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5)本承诺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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