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5-050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3)回购期限: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4)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6)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 元/股。
(7)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 3,000 万元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67,741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2、相关人员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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