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5-044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齐承英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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