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5-045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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