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唯科科技
股票代码:30119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南京领唯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凤西路 148 号 31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庄朝阳
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唯科科技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唯科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南京领唯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庄朝阳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领唯创富 指 南京领唯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领唯创富于2025年9月3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7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2%
,领唯创富及其一致行动人庄朝阳持股比例由6.41%下降至
4.98%,持有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2、计算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25,256,49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0股后的数量125,256,497股为基数。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名称 南京领唯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1DC0W93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凤西路148号3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庄朝阳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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