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5】326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
收到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或“公司”,股票代码 301193.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家联转债 2025 年 6 月 24 日 AA- AA- 稳定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发布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及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5〕1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2023-2024年度公司分别与宁波泓翔润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664.58 万元和 7,781.48 万元,关联交易主要系采购家居用品、出售设备和模具及配件、出售家居用品材料、提供劳务和关联租赁等。本次收到警示函系因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王熊、总经理马恒辉、董事会秘书汪博、财务总监钱淼鲜未按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家联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王熊、马恒辉、汪博、钱淼鲜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证鹏元认为,公司因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监管部门纪律处分,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后续将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家联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结果
有效期为 2025 年 7 月 9 日至“家联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
密切关注相关整改措施的落实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家联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
附表 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宏观环境 4/5 初步财务状况 6/9
业务状况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 5/7 财务状况 杠杆状况 6/9
行业风险状况 3/5 盈利状况 中
经营状况 5/7 流动性状况 4/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 5/7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 6/9
ESG 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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