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受委托担任高国亮(以下简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中信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出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指引第 16 号》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5 年 7 月 9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高国亮 3,380,000 4.87%
注:计算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69,342,000 股为基数。若以公司总股本 69,342,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数量 68,887,700 股为基数计算,高国亮持股比例约为 4.91%。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1,04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占所持股份比 转让股份来
(股) 例 例 源
高国亮 1,040,000 1.50% 30.77% 首发前股份
注 1:计算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69,342,000 股为基数。若以公司总股本 69,342,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454,300 股后的数量 68,887,700 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询价转让前,高国亮持股比例约为 4.91%,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约为 1.51%;
注 2:上述股东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及因公司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上市流通。
(三)出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菲菱科思首发前股东,根据《指引第 16 号》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出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7 月 9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菲菱科思股票交易
均价的 70%,符合《指引第 16 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1,040,000 股),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 1,040,000 股,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04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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