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8,615,841.2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60,854,977.3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
润为 413,019,686.79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416,589,347.33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540,9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108,194.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成长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在公司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以不高于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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