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活动,是指公司筹资、投资和资金营运等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公司资金活动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筹资决策不当,引发资本结构不合理或无效融资,可能导致公司筹资成本过高或债务危机。
(二)投资决策失误,引发盲目扩张或丧失发展机遇,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三)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畅,可能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或资金冗余。
(四)资金活动管控不严,可能导致资金被挪用、侵占、抽逃或遭受欺诈。
第四条 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完善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财务部负责资金活动的日常管理,参与投融资方案等可行性研究。财务总监应当参与投融资决策过程。
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强化对子公司资金业务的统一监控。
第二章 融资管理
第五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可以采取向银行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第六条 财务部根据融资目标和规划,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安排,由总会计师拟订融资方案,明确融资用途、规模、方式和资金结构等相关内容,并对筹资成本和潜在的资金风险做出充分估计。
第七条 公司融资方案需经过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其重点应关注融资风险情况,财务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必要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八条 根据批准的融资方案,由财务部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筹集资金,当融资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当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一)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资,需与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洽谈,明确借款规模、利息、担保、还款安排、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借款合同,并经过总法律顾问审核后,据此办理相关借款业务。
(二)通过发行债券方式筹资,需合理选择债券种类,并对还款付息方案作出系统安排,确保公司资金能够按期、足额偿还到期本金和利息。
(三)通过资本市场,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需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符合股票发行融资的条件和要求。
第九条 财务部需对筹资方案确定的资金用途和资金使用流向进行监控,防范和控制挪用、坐支资金,产生融资风险,当市场环境变化等确需改变资金用途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条 加强债务偿还和股利支付环节的管理,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合理选择股利分配政策,兼顾投资者近期和长远利益,避免分配过度和不足,对偿还本息和支付股利的分配方案,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
第十一条 加强融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设置筹资业务的记录、凭证和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和监督筹资使用,本息偿还、股利支付等相关情况,妥善保管筹资合同或者协议,收款凭证、入库凭证等资料,定期与资金提供方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筹集资金安全,使用有效。
第三章 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投资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 投资前出具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根据预测的项目未来收益、现有负债和隐性债务以及公司投资成本等,对投资效益进行评价,量化对公司未来利润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
第十四条 财务部审核投资项目方案重点关注投资方案是否具备相应的资金能力,投入资金能否按时收回,预计的投资收益水平是否合理,采用并购方式投资的,并购对价支付是否合理和公允,并购过程中,资金风险是否在企业资金可承受范围之内,是否可控等。
必要时,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出具项目评估报告,由公司投资部门进行校对,确保支付对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第十五条 财务部定期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当投资方出现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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