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亿马”或“上市公司”)拟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东星云开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星云开物”)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一)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其依据
1.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及其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的规定: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
除外:(一)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标的公司是一家智能自助设备数字化服务提供商,专注于提供“IoT 智能硬件+SaaS 云平台”一体化解决方案,致力于实现智能自助设备的物联通讯和数字化升级。自 2015 年成立以来,标的公司秉承“打造千万级智能设备平台”的长期愿景和“让设备更智能,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已成为国内自助设备物联网硬软件的头部服务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申报的行业类别,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2.标的公司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标的公司是一家积极响应国家制造强国发展战略、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一家创新驱动的硬科技和数字经济企业。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累计获得 15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62 项。标的公司 2023 年
及 2024 年度分别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并符合新质生产力相关要求。标的公司先后荣获“广东自助设备产业链数字化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国际物联网产业大奖(优秀平台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2023 年度世界物联网大会年度优秀企业奖”“2023 中国物联网企业
投资价值 50 强”“2024 世界物联网 500 强·潜力榜百强”“2024 新质生产力高
企百强榜”等荣誉。
综上,标的公司依靠创新驱动业务发展,具备创新特征,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二条规定;标的公司属于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第三条规定。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的认定依据及其合理性
1.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分类相同
公司深耕信息技术领域二十多年,一直致力于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成了产品研发、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和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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