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
系,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修订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
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制订新的《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新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
制度将予以废止。在此背景下,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新的《公司章
程》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修订前 修订后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无锡锡南科技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
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第九条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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