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087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雍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2,583,7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30,494,256.5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未超过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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