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能日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362,06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0.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661,177.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973,981.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68,687,1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61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
调整。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1 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 14,313.45 13,353.45 13,036.15
2 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172.67 14,412.67 14,070.2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0,000.00 9,762.38
合计 43,486.12 37,766.12 36,868.72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
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
发行费用。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2,057,413.64 元, 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2,651,284.96 元, 共计
44,708,698.60 元,拟置换金额 44,708,698.60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658 号),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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