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日新”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国能日新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362,06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0.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661,177.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973,981.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687,19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6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注
1 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 14,313.45 13,353.45 13,036.15
2 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15,172.67 14,412.67 14,070.20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0,000.00 9,762.38
合计 43,486.12 37,766.12 36,868.72
注: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按照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
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
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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