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5-074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15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2,362,06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5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7,661,177.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8,973,981.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687,196.23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25]第 ZB116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 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 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专户余额(元) 用途/项目名称
国能日新科技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 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 652206242 131,431,572.56 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
分行
国能日新科技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 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 652205721 141,856,964.52 发平台建设项目
分行
国能日新科技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北京 652203718 98,425,157.83 补充流动资金
分行
合 计 371,713,694.91 —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支付所致。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微电网及虚拟电厂综合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新能源数智一体化研发平台 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应在开立存管账户时按照开户银行要求,就受益所有人识别等相关信息 的核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甲 方在业务运作中应遵守监管部门及存管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如因甲方 原因造成托管账户无法使用,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 修正)》、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2021 修正)》《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20 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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