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上海 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会 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相关事项止,公司对第 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 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 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等实
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制度,制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订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
2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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