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5-068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调整监事会相关制度,公司对《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1、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4、新增独立董事专节;
5、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6、将股东会股东临时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 3%降低至 1%;
7、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同步调整表述。
除前述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物。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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