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李政宏先生、林凤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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