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属于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的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且分别假设于2026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前述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测算使用,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50元/股(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规则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假设本次发行全部完成转股情况下,本次转股数量为7,680.00万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50,680.00万股(不考虑诸如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股权回购、分红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3,000.00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暂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股票期权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38.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443.63万元。
假设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的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①与上年度持平;②较上年度增长10%;③较上年度增长20%。上述利润值、增长率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8、除基期(2024年度)外,假设自2025及以后年度,公司保持每年按照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并于次年度5月份完成除息。期末净资产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本期实现净利润-按照上年度实现净利润的30%进行现金分红金额+本期可转债转股金额(如有)
9、暂不考虑本次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