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华新材
股票代码:3011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 41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 4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隆华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隆华新材、上市公司 指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00%以下
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 4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春芳
注册资本 40,244,065.92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MA35HQUM1W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经营范围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6-05-13 至 2026-05-12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珠珊镇珠珊集镇 41 号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实缴出资数额(元) 出资比例(%)
1 刘俊花 600001.92 1.49
2 鲁进 1000002.24 2.48
3 赵恩德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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