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深圳
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9 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 22-A 公司会
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书面送
达方式提交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与会董事以现场与通讯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其中,董事洪俊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俊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4.43 元/股调整为 14.01 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基准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5.8032 万股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0.494万股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186.2972 万股。
上述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本议案所审议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洪俊城先生、洪娜珊女士、洪耿奇先生、洪丽旋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及废止。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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