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9 号中科研
发园三号楼 22-A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与会独立董事均现
场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刘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刘宝华、张晗、徐艳萍
2025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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