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建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紫建电子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70.0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61.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80,987,85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7,022,027.26 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478,944,127.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 00048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43 亿元(含本数)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573%。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孙公司重庆市维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万州叠片大电池项目”,涉及超募资金 11,532.14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08%,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1.93%。
3、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3,3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
4、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 亿元。
5、超募资金余额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7,894.41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404.63 万元(含银行利息,不含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超募资金 3,300 万元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 2亿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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