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 2025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
(三)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29 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6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20.50 万股。
(六)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10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数量为 52.50 万股。
(八)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0,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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