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15:00 。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0号工匠大厅。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
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0、2.00、4.00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与议案2.00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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