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潘红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潘红星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原定任期至 2027 年 8 月 18
日。潘红星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规定,潘红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红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700 股,占总股本 0.0700%。潘红星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潘红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潘红星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变更公司董事情况
鉴于潘红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林秀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秀玉女士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林秀玉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秀玉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今,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助理。现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秀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伟系夫妻关系,其通过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86%,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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