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应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其中《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的
产生及变更办法见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
办法。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第九条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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