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
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事宜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解除,公司应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第七条 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进行识别并评估,对涉及公司的实质性议题进行识别和排序,对公司 ESG 治理进行研究并提供决策咨询建议,确保其符合公司需要及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定;
(五)审议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确保 ESG 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提案应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评审和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下属的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上报 ESG 报告或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案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建议书并报战略与 ESG 委员会备案;
(三)由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下属的控股(参股)企业负责对外就协议、合同、章程等进行洽谈并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法定文件,上报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小组;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由公司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